现年36岁的徐庆检察官,自1997年进入铜官山区检察院,先后在该院反贪局、公诉科工作。在15年检察工作中他始终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,在履职尽责中严格依法、恪守公正,在社会活动中乐于助人、甘于奉献,他虽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,但在平凡的岗位上,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新时期检察干警忠于党、忠于祖国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的高尚情操,展示了人民检察官的良好形象,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普遍赞誉。
严格执法 秉公办案
干一行,爱一行,专一行。自从跨进检察院大门起,徐庆同志就把检察事业当作自己生命的一部分,以依法办案、公正执法、维护公平正义为已任,十四年间,共办理各种刑事案件100余件,为国家、集体、他人挽回经济损失近百万元,所起诉到法院案件均作了有罪判决。在具体工作中他始终牢记对法律、对人民负责的宗旨,以不冤枉一个好人,不放纵一个坏人的原则办案,稳、准、狠地打击刑事犯罪。如2009年,我市发生多起夜晚手执铁锤,敲被害人头部,抢劫财物的恶性暴力犯罪案件。由于案件发生在夜晚,且被害人都为女性,社会上一时人心慌慌。在案件破获、侦结移送到检察院后,作为案件承办人,徐庆同志敏锐的意识到该案犯罪手段残忍,社会影响恶劣,民愤极大,为了严惩犯罪,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,他不等,不靠,不拖,快审快结,通过加班加点,仅用几天就审结了这起复杂的案件,迅速起诉至法院,并在庭审时建议法庭对被告人从重处罚,最终法庭采纳了公诉人意见,一审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13年,有力的震慑了犯罪。
作为一名公诉人,徐庆同志还深知责任重大,时刻学习、领会高检院出台的每一项刑事司法政策。2010年5月,公安机关移送审查一起故意伤害轻伤案件。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后,被害人汪某情绪激烈,提出不要民事赔偿,只要求对被告人重处。作为承办人,通过对事实与证据审查,他发现该案仅是邻里间为停车问题发生的纠纷,之前二人之间并无矛盾,且双方还曾是同事,被告无前科不良记录。案发后,被告多次想向汪某赔礼道歉,并给予民事赔偿,但被害人不接受。在办理此案过程中,时逢高检院出台情节轻微案件可做刑事和解的司法政策。作为办案人,徐庆同志认为此案完全可以按此政策调解结案。之后在没有任何可借鉴的具体案例下,经过反复做被害、被告人双方思想工作,查找相关法律法规,通过召集被告、被害人,邀请区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、人民监督员,公安机关办案人员,召开了刑事和解听证会,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协议,被告人向汪某做出了赔偿,并真诚表示道歉,汪某接受了道歉,并主动要求检察机关对被告做出不起诉处理,使案件得到圆满解决。该案成功办理不仅为同类型案件找到解决的办法,而且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,节约了司法资源,受到社会一致好评。
乐于助人 无私奉献
作为一名检察干警,徐庆同志不仅牢记“立检为公,执法为民”宗旨,同时清醒的认识到作为一名在党旗下成长起来的年轻共产党员,时刻应以先进模范人物标准来衡量和要求自己。在工作中,不论是在反贪部门做侦察员,还是在起诉部门做公诉人,无论是谁主办的案件,只要同事有困难他都乐于帮忙代为取证,帮助出庭等,只要他能做到的,从不会拒绝。2010年12月,市检察院公诉部门要求他代表上级院办理一起贩毒大案,当时他自己手上已有好几起复杂、疑难案件,但他丝毫没有迟疑,立即接受了该案。面对案件被告人众多,涉案毒品数量大,时间跨度长等复杂局面,他冒着严寒加班加点,认真审查阅卷,决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。在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和证据基础上,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。最终,因为公诉人对各被告贩毒数量做了客观的认定,各被告对自己被判处死缓、无期徒刑等刑罚,也都表示当庭认罪。
在日常生活中,徐庆同志始终不忘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和检察官,自觉践行检察官职业道德和“八荣、八耻”的社会主义荣辱观,把保持党员先进性落在实处。2006年6月一天晚上,当他途经我市北京路时,发现路边绿化带旁有一个黑色皮包,他意识到这可能是谁遗失的,就大声问是谁丢失的,却无人认领,当时天色已晚,且天空中下起雷阵雨,徐庆同志只好在路旁屋檐下等候失主,半个小时……一个小时,失主仍没有出现,看看夜色已晚,雨越下越大,他只好先回到家中。第二天一早,他带着皮包赶到石城路派出所,将包交到警察手中。一个小时后,警察找到了失主,包里近八十万元的存折和现金一分不少,失主刘某感动万分,当场拿出重金要感谢徐庆同志,却被徐庆同志婉言谢绝了。事后刘某向检察院送来了锦旗,逢人便说检察官就是好。
严于律己 清正廉洁
在日常生活、工作中,徐庆同志常常能看到清廉为政者的铮铮铁骨,能听到防腐拒变的声声警钟,身处检察工作的特殊岗位,他时刻要求自己依法办案,经得起公与私、权与钱、情与法的考验,努力做到一身正气、两袖清风、执法如山、清廉如水。努力过好三关,即金钱关、人情关、权力关。2009年,徐庆在办理方某等人非法拘禁案中,当事人提着香烟等礼品来到在徐庆的办公室,希望能给他从轻处理。徐庆当场严肃的指出其错误做法,并表示会实事求是的办理方某案件。后来通过对该案审查,发现是被害人拖欠被告方某欠款一直不还,且多次躲避不见方某,方某一气之下带人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,案件起诉到法院后,徐庆建议法院对方某依法作出缓刑判决。正是在日常生活、工作中坚持“扎扎实实工作,清清白白做人”的原则,他才能做到宴请不到,送礼不要,体现了一名检察官的高尚品格,以自己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实践着公正与清廉的内涵。